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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乘坐轨道交通S1线,在奥体中心站下车,该站点距温州奥体中心步行约200米,演唱会当天轨道交通S1线奥体中心站双向末班车时间均调整为23:30发车,轨道交通S2线相应推迟接轨运行。

  经乘坐S2线的朋友,可以在机场站、灵昆站转乘S1线,到达奥体中心站下车。

  途经交通限制区域的公交线路将临时调整,具体由温州市交运集团另行发布消息。

  公交线路、定制公交东篱下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奥体中心或永定路万达广场南下车。

  公交车末班车时间:从18:30到21:00不等,可在手机上下载“掌上公交”APP,实时查看公交线

  ①4月20日,东至建中街,南至永昌路、龙江南路、龙永路,西至曹龙路、北至瓯海大道辅道的合围区域道路(含上述道路),16:00至23:00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②4月20日16:30至22:30,永定路(龙江路至龙海路段)、奥体一路、奥体四路、五路将采取临时交通限制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除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公安车辆、特种车辆外)。

  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请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交通限制期间,行经上述交通管控区域及道路的车辆,须按照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执勤民辅警指挥。

  演唱会结束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情决定,逐步恢复交通限制措施道路的通行。

  市民朋友可根据“龙湾智慧停车”小程序进行周边寻找最优的停车场,实现更快找到停车场,更方便停下车辆。

  场馆附近道路也有不少停车位,比如龙永路(龙江路至龙水路)、上横河路北侧(330国道至高新大道)、永宁西路(曹龙路至龙江路)等道路可以靠边单排停车。

  为统一规范网约车乘客上下点,确保观众有序进、离场,17:00至23:00,各网约车平台旗下所有网约车在龙湾奥体周边道路范围内屏蔽现有上车点,启用临时上车点(奥体中心南侧停车场P4)。

  演出结束后,观众可根据指引抵达轨道交通车站。为更好保障观众返程,奥体中心站在演出当天将末班车时间延长至23:30,其他车站结束运营后只出不进。观众朋友们可选择任一站点下车,建议选择离酒店等目的地就近的站点下车,便于打车或步行返程,演出结束请及时配合散场。

  龙湾周边景点众多,永昌堡、瑶溪、钟秀园、钟书阁等等,不管是山水春色还是人文情怀,皆是沉醉怡人,大家可以根据需求前往。

  (一)本次演出采取电子票,一人一证一票实名制入场。请携带观演人本人身份证,人证合一,自觉接受安检与门票核验。

  (三)演出现场禁止携带违禁食品,管制刀具、打火机旗杆、冷焰火、宠物、任何饮料、含酒精制品、航拍飞行器、大型行李箱、摄像机、照相机、激光手电筒、杆、荧光棒、长柄雨伞等其他违禁品入场。

  (四)观众入场时间为17时00分,正式演出于19时00分开始,请尽量提前入场、所持门票对号入座,不得串区,不得聚集,不得跨越隔离带(具体入场时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五)请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防遗失和被盗。现场入口处不设存包处,建议合理规划观演携带物品。

  (六)演出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发生,不要惊慌、不要相互拥挤,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疏散,确保安全。

  (七)请大家文明观演,爱护公共设施,不要向场内或舞台投掷物品,不要站立观看。

  请在相应出口处有秩序退场,不要拥挤,确保安全离场;请自觉带走随身垃圾,维护场地清洁,感谢您的举手之劳。

  为保证演出舞美灯光效果的完美呈现,本场演唱会将统一准备场控荧光棒。大家无需再购买荧光棒,请不要携带任何发光装饰物进场。为遵循环保理念,本场演出结束后,请将荧光棒放置在座椅上,以便后续循环使用。万分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在演唱会当天17点至22点在体育场内场、进场连廊、2层看台指定点位,为您开启小零食及饮水补给服务。

  2、自带的各类硬包装饮料;明显超过正常使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水果、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性别歧视等内容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横幅、标语,有刺激性的或与活动内容不一致的横幅;

  4、除婴儿车与轮椅等助行器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平衡车、滑板;

  7、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及尖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球棒、长柄伞、尖头伞(肢残人士使用的拐杖、假肢等除外);

  9、体积较大、超过观众坐席宽度的箱包、手提袋、人偶玩具等,其他随身背包经打开检查后可以带入场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存;

  10、展开尺寸大于1x2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米的旗杆,超大荧光棒(长度50CM、直径3CM以上)、灯牌、气球、烟火棒应援旗,明星板(宽度50CM、长度50CM以上);

  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的摄像设备除外)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支架;

  12、影响演出进行,或分散演出人员注意力,干扰电子信号、集群信号、影响演出进行或妨碍他人观演未经授权的无线、未粘贴无线电发射设备专用标签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经检查确认后允许带人);

  14、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及遥控器,各类航模及遥控装置,风筝、孔明灯等空飘物;

  15、其它可能影响安全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门票协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打火机、打火棒、火绒、火柴、易燃、易爆等点等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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